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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,文字和图形是最为常见的,除此之外,还有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、声音等等。
没错,颜色的组合是可以注册商标的,但这个过程并不容易,例如青桔单车一口气注册了34件颜色组合商标,都没有成功......
青桔单车注册商标
青桔单车为滴滴出行自有共享单车品牌,于2018年1月25日上线,其青色和白色的配色在众多共享单车中尤为突出,吸引眼球。
为此,青桔单车的运营公司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小木吉公司),不仅申请注册了“青桔”、“青桔护卫队”、“QINGJU”等相关文字图形商标,还将颜色组合给注册成商标。
2018年8月2日,小木吉公司申请注册了34件颜色组合商标,这些颜色组合有三种样式,但结果无一例外,不是已经被驳回就是在驳回复审的路上,注册效果尤为惨淡。
就近日开庭的第32639831号商标为例,该商标是由青色和白色组合而成的颜色组合商标,且已明确表示颜色的使用位置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以“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该商标经使用在自行车、广告服务等商品或服务上已获得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”为由将其驳回。
小木吉不服,上诉辩称:该商标具有显著性,且作为 “青桔单车”的指定配色方案,经过小木吉及其关联公司持续广泛的使用和宣传,已经在行业内和市场上获得了极高知名度,并与小木吉及其关联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。除此之外,此商标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极高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,具有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。
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不难看出,颜色组合商标的注册实属不易。
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。颜色组合商标与其他商标不同点在于,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其具体的形状,它的形状是可以随着商品本身形状的不同而改变的。虽然形态灵活,但颜色组合商标的注册难度颇高。
颜色组合商标实质审查主要包括显著特征和相同、近似的审查。
显著性的审查中,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、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或者常用颜色,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,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。
相同、近似的审查中,颜色组合商标相同、近似的审查包括颜色组合商标之间和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、立体商标相同、近似的审查。
综上,不难看出,颜色组合商标的注册并不容易,很多申请人会选择先大范围使用,使之具有显著性特征,再申请注册商标,青桔单车如是,却也还在注册的路上。